2011年10月9日 星期日

摘要 跨越國境的戰爭責任:以二戰後盟國對台灣籍戰犯的審判為例

Trans-national War Responsibility:
Post-war Trials of Taiwanese War Criminals in the Allied Courts
跨越國境的戰爭責任:以二戰後盟國對台灣籍戰犯的審判為例

 Presenter 報告者:Shi-chi Mike Lan 藍適齊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Singapore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

ABSTRACT 摘要

在近代台灣史當中,第二次世界大戰無疑是對影響最為巨大而且深遠的一場戰爭。在這場戰爭中,超過了二十萬名的台灣人被徵召到亞洲各地的戰場,超過三萬人喪命於戰場,更有數百名台灣人在戰後接受了各個盟國所進行的B/C級戰犯審判。本文將以戰後各盟國在其東南亞殖民地所進行的B/C級戰犯審判為研究焦點,透過分析審判紀錄、相關外交文件、和已經出版的口述歷史紀錄,嘗試重建台籍戰犯的歷史。

    本文以戰後各盟國所進行的B/C級戰犯審判為研究焦點,透過分析審判紀、相關外交、和已經出版的口述史紀,嘗試重建台籍戰犯的史。引用日本厚生省引揚援護局的案報告(特別是“韓國臺灣出身戰爭裁判受刑者名簿”)以及近年來在臺灣和日本所出版的相關案資料與學術研究,本文確認了一共有173位臺灣人在戰後被以戰犯罪名審判,其中21名遭判決死刑並受處決,5名服刑前死于獄中,147名曾在監獄中服刑。本文更進一的確認有5個不同的同盟國家進行了對臺灣戰犯的審判:澳大利亞,中國,荷蘭,英國,和美國。

    在各盟國當中,又以澳大利亞對台灣籍戰犯的影響最大,共計有九十五名台籍戰犯(超過台灣籍戰犯總數的55%在澳國軍事法庭遭到判刑。其次為中國(41)和英國 (26)。在澳大利亞,超過14% 被定罪的日本戰犯為臺灣籍。另外,雖然在各盟國中英國執行的台籍戰犯人數排名第三。但值得注意的是,英國處決了六名台籍戰犯,其數量僅次於澳大利亞處決的七名。更特別的是,澳大利亞法庭中受到審判的台籍戰犯在戰爭中多為戰俘營監視員,而英國法庭所審判的台籍戰犯則多因為“凌虐”本地人(大英帝國之下東南亞的被殖民者)而遭起訴判刑。有關戰犯在戰爭中所從事的任務和工作,資料顯示大多數的臺灣戰犯曾經擔任戰俘收容所的監視員負責看管盟軍戰俘。學者一般都認為,在看管盟軍戰俘期間對戰俘直接而“不當“的對待是導致如此眾多台籍監視員在戰後受到盟軍軍事法庭審判的主要原因。但是本文也發現,在被判死刑並執行處決的臺灣戰犯當中,有5名是戰俘收容所的監視員,但是至少有8則是通譯。由此可見,擔任通譯工作的風險並不亞于戰俘收容所的監視員

    在歷史方法學的層面,本文更發現,一方面由於台籍日本兵的歷史在戰後受到長期的壓制,對臺灣二戰歷史的研究相對來說起步較晚,對臺灣戰犯的研究更是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在對戰犯的現有學術研究中,特別是日文方面的研究,韓國戰犯(148)和整體的韓國籍日本兵所受到的注意遠遠超過臺灣戰犯(和整體的臺灣籍日本兵)所受到的注意。這是戰爭史和殖民史在歷史方法學方面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整體而論,台籍戰犯的歷史凸顯了戰爭責任跨國性面向。臺籍日本兵大约占全体日本軍隊動員人數的2%,但是本文發現台灣籍戰犯的人數(173)大約占全體日本戰犯(5700)的3%在澳大利亞之外,在中國審判中受判刑的台灣籍戰犯人數占全體日本戰犯的4%以上,在英国審判中则占了3%。這些數字顯示,台灣作為殖民地的人民在整體對日戰犯審判以及幾個盟國的戰犯審判中都承擔了遠超過被動員比例的戰爭責任。若是將臺灣戰犯放在更廣的脈絡之下,一方面臺灣戰犯代表被殖民者(台灣人)受到殖民者(日本)的動員參與了帝國和其他国家/帝國之間的戰爭;另一方面,臺灣戰犯代表被殖民者(台灣人)在戰爭中遇上了其他的被殖民者(例如在東南亞的人民)。因此,台籍戰犯審判不僅是單純國與國之間戰爭責任歸屬的問題。在近代帝國與殖民/後殖民的脈絡之下,台籍戰犯審判所牽涉的更是殖民者(日本/英國)對其被殖民者(台灣人/馬來亞或荷屬東印度的人民)的戰爭責任,以及被殖民者(台灣人)對其他的被殖民者(東南亞人民)的戰爭責任。從這樣的觀點來出發,臺灣戰犯的研究將能够對二戰的歷史(以及殖民史),特別是有關戰爭責任的討論提供新的思考。同時透過這樣對台籍戰犯跨國性的研究為基礎,有助於瞭解二戰结束前後在東亞和東南亞地區國際政治秩序和機制重新建構的過程從而對、戰後東亞國際關係、和冷戰史做進一步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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